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建设工地施工现场安全帽、安全带使用的紧急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6-26浏览量:19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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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建设工地施工现场安全帽、安全带使用的紧急通知

成都建筑业 6月19日

成住建发〔2020〕198号

       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、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、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,各区(市)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,市质监站、市安监站,各相关企业:

      为进一步落实市住建局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带、安全帽使用的通知》(成住建发〔2020〕95号)精神,强化建设工地施工现场安全帽、安全带使用,让安全帽、安全带真正成为施工作业人员的“生命帽”“生命带”,从源头上遏制高坠事故的发生,现作出如下紧急通知。

一、严格规范标准

(一)规范佩戴安全帽

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按要求佩戴安全帽,佩戴时应调整锁扣并系紧下颚带,防止安全帽脱落失去防护作用。

(二)规范系挂安全带

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挂安全带,安全带应高挂低用,确保稳固牢靠。

二、开展专项整治

(一)专项整治时间

从即日起至2021年6月,在全市开展为期一年的建设工地施工现场安全带、安全帽专项整治行动。

(二)专项整治重点

重点整治施工现场作业人员高处作业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、系挂安全带违规行为。

(三)专项整治要求

        各有关企业应按规定配备合格的安全帽、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,督促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按规定使用。将安全帽、安全带使用要求等纳入三级安全教育、班前教育内容。

三、逗硬信用扣分

(一)细化信用扣分

       为保障民生,确保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生命安全,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,对建设工地施工现场作业人员高处作业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、系挂安全带的违规行为进行公示通报,并按规定扣减企业市场信用分。

(二)实行信用预扣分

       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,发现施工现场作业人员高处作业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、系挂安全带的违规行为,对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企业市场信用预扣0.1分/人,监理单位企业市场信用预扣0.05分/人,设置7日整改期,企业在整改期内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。

(三)实行信用修复机制

       将整改项目纳入重点巡查对象,在整改期内完成整改未再次发生违规行为的,取消预扣分。未及时整改,或仍然存在违规行为的,实行信用扣分,并累计扣减(评价期限:自评价生效之日起3个月)。

(四)开展线上线下专项检查

      各有关企业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、监理安全工程师应配备影像记录仪,项目经理、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通过影像记录仪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、监理安全工程师履职情况进行检查,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。

      各区(市)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、各级安全监督机构要结合日常检查和智慧工地线上巡查,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,监督人员应配备影像记录仪,如实记录监督履职情况,要敢于较真逗硬,坚决制止施工现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、系挂安全带违规行为,有力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。

       市住建局将进一步加大“双随机”线下检查和智慧工地线上巡查频次,坚决遏制高坠事故频发势头,将安全生产压力传导到项目、传导到班组、传导到作业人员,让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按规定佩戴安全帽、系挂安全带成为一种常态。

(五)实行专项整治行动通报制度

      市住建局将对各区(市)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、各级安全监督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定期进行通报,并将整治行动实效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。

 

 

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
2020年6月1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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